搶奪罪是什麼?和竊盜、強盜差異為何?搶奪定義+刑責解析 - 法律010

雷皓明律師
2025-04-09 更新

搶奪罪是什麼?搶奪罪的定義跟竊盜、強盜有何差別?本文中律師將說明搶奪罪3大構成要件、搶奪罪需負擔哪些法律責任,最後分享3種類型的搶奪罪案例,讓你徹底了解搶奪罪,從此不再將它和竊盜、強盜搞混!
一、搶奪罪是什麼?3 大構成要件、刑期一次看
我們日常生活當中,時常會聽到的「搶錢」、「搶包包」等行為,通常新聞媒體會用「搶劫」來統稱,但法律用語將搶劫的行為分得更細,像是搶奪、強盜、竊盜等。本篇將介紹的搶奪罪定義,就是指乘人「來不及」抗拒、防備時,公然奪走他人財物的行為。
(一)搶奪罪有哪些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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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意圖
搶奪罪的構成要件,包含犯罪目的是為自己或是為第三人而故意奪取他人財物,過程未經他人同意,且行為人並無該物品的所有權。 -
公然搶奪
搶奪罪是指行為人在被害人眼前搶走其財物,而不是默默「偷」拿。在搶奪過程中,被害人知曉事件的發生、過程。 -
乘人不及
當行為人犯罪時,被害人來不及反抗,但未達完全不可抗拒的地步。也就是說,犯案過程中,行為人並沒有做出使被害人不能抗拒的行為。
(二)搶奪罪刑責多重?搶奪罪是告訴乃論嗎?
搶奪罪判多久?
根據《刑法》第 325、326 條,搶奪罪可處 6 個月以上、5 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搶奪行為導致被害人重傷,可判處 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搶奪致人於死,則會判處無期徒刑或 7 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若搶奪行為是侵入住宅、攜帶兇器或結夥 3 人以上等情形,則為「加重搶奪罪」,將判處 1 年以上、7 年以下徒刑。
告訴乃論 or 非告訴乃論?
搶奪罪一律為「非告訴乃論之罪」。也就是說,被害人就算不想提告,想摸摸鼻子算了,檢察官也必須主動偵查、法院也會給予判決,使犯罪人受到一定程度的懲罰。
(三)沒搶到或丟棄贓物,搶奪罪還會成立嗎?
無論搶奪行為成功與否,罪名都會成立。搶奪罪的既遂(犯罪完成)、未遂(犯罪未完成),差別在於被害人的財物是否「置於犯人的實力支配之下」。換句話說,如果在搶奪他人財物時,立刻受到他人阻止使犯罪行為中斷、未將目標財物拿到手,就屬於搶奪未遂罪。
根據《刑法》第 25 條規定:「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搶奪未遂仍需負擔刑責,但因為沒有真正搶到財物,可以減輕處罰。
另外,若行為人搶奪逃逸後,因被害人或他人追趕、贓物過重等原因,而於半路丟棄贓物,此種情況,由於行為人有將該財物置於其實力支配之下,屬於犯罪完成的行為,因此為搶奪既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