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配偶權超好用!蒐證掌握SOP,幫你KO第三者! - 法律010
雷皓明律師
2023-09-13 更新
夫妻之間基於配偶權,必須履行雙方的權利與身份保障,不得讓任何人侵犯,但是侵害配偶權是什麼?律師將於這篇細訴侵害配偶權民法的相關內容,如果還有問題,可以參考文末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一、侵害配偶權認定條件
侵害配偶權定義是,婚姻中一方不忠,違反夫妻之間的「配偶權」所規範的身份、權利跟義務,包含住所決定權、相互扶養權、同居義務及忠實義務等⋯⋯所以當有第三者闖入這段關係,便符合侵害配偶權民法中的定義,元配可以提出「侵害配偶權」的告訴。
因為不知道有什麼法律管道,或是不知道侵害配偶權官司須打多久,很多人會為了避掉麻煩而放棄提告,選擇對不忠的婚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是,如果有證據,其實可以依照民法第195條所述:「不法侵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向配偶及小三或小王,請求精神損失賠償,為自己婚姻爭取一口氣。
(一)侵害配偶權需要哪些證據
侵害配偶權不像通姦罪如此嚴格,對於「侵害配偶權證據」的要求也寬容許多,比如「侵害配偶權蒐證」不需要像通姦罪一樣需要性器官結合的證據。
1. 傳line訊息侵害配偶權成立嗎?
訊息中的對話紀錄如果有曖昧內容、親密合照及影片、刷卡紀錄,都可以作為侵害配偶權證據。不過侵害配偶權敗訴比例不低,這邊提供幾點可能會被判定為 「正常交友關係」:
- 僅僅是聊天而沒有任何親密內容,如寶貝、我愛你。
- 照片如果是在公共場合且沒有親暱舉動或同進同出摩鐵或公寓。
- 汽車旅館的明細但沒有搭配其他證據證明共同進入。
2.牽手侵害配偶權成立嗎?
侵害配偶權成立的關鍵是,找到配偶與他人做出非友誼關係的舉動。
只要伴侶與他人有做出社會價值判斷超出一般男女界線的行為,便侵害配偶權便成立,意思為今天如果有清晰拍到「牽手的畫面」,就可以提出告訴。
(二)侵害配偶權蒐證比例原則
有些欲提告侵害配偶權案例,因為一時疏忽,而在蒐證的過程裡不小心反被罰,所以蒐證之前可能要先留意一下 「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意思為:不能為了達成很小的目的,而造成過大的損失。
舉例:
- 小美拿刀威脅老公,強行複製老公電腦裡的line對話紀錄。
如果私人違法蒐證,比如脅迫或暴力等侵害方式獲證,可能會讓證據失去效益,甚至受罰。
(三)侵害配偶權時效
根據民法第197條第1項提到:如果發現配偶侵權的行為,受害者必須從知道這件事當天起算的2年內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另外,如果受害人不知道外遇事件發生,超過10年後便不能提出告訴。
舉例:
小美老公2014年開始與隔壁老王女兒搞外遇,小美必須於2024年以前提出告訴;另外,如果小美2014年便知道老公外遇,需要在2016年前提出賠償訴求。
二、侵害配偶權提告流程
通姦除罪後,提告侵害配偶權成為了主要的申訴管道,差別在於,通姦罪因涉及刑事,檢察官會介入外,被害者也有可能坐牢。至於侵害配偶權提告屬民事事件,檢察官不會介入,最終也僅需賠償。
侵害配偶權提告與一般民事訴訟的流程一樣,如果中間有成功調解,便不用再上法庭,以下我們將詳述具體流程。
(一)提出侵害配偶權流程
當事人撰寫起訴狀後,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收到後便會開始受理,而法院受理主要會有3種情形出現:
★遭到駁回
如果法院認為起訴狀上的內容跟法條不一致、不屬法院管轄範圍或起訴不合程序等原因駁回起訴狀。
★聲請調解
-
法官會自己或是指定調解委員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成立,便製作調解筆錄結案,法院書記官會製作調解筆錄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
-
當事人亦可以於訴訟程序前書面或言詞向該管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聲請。
★訴訟
真的進入訴訟後,仍是可以選擇撤回起訴或是和解,不過如果沒有撤回或和解,宣示判決後,還是有可能會上訴,進行第二審和第三審,或是段漫長的過程,請做好心理準備。(賠償金額如果未達150萬,不可以上訴至3審)
(二)侵害配偶權訴狀內容
網路上可以找到不少侵害配偶權訴狀範例的內容,不過因為「侵害配偶權」的判決,會因為法官自由心證的不同,而影響判決結果,建議可以尋找律師的幫助。以下我們提醒幾點必寫的內容:
1.原告與被告的雙方個資
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性別、生日與住址等……
2.請求賠償的訴求
可以詳細寫出賠償事項如侵害配偶權賠償(精神損失賠償)的具體金額,另外律師費無法提出賠償,而法院裁判費則是由敗訴的一方負擔。
3.請求賠償的原因
需要寫清楚具體關於「侵害配偶權」的內容,比如何時發生?如何發生?證據有哪些?內容會影響判決結果,所以盡量愈詳細愈好。
4.聲請狀末端記得簽上姓名或蓋章,並記得寫上送狀或寄件的日期。
三、侵害配偶權費用的失與得
提出侵害配偶權雖然會得到賠償,但過程裡也必須負擔一些費用,文末我們將與分享關於侵害配偶權費用的失與得。
(一)可以得到多少配偶權賠償金額?
1.賠償金額判斷依據
關於侵害配偶權會得到多少賠償金,並沒有一個具體答案。法院會考量原告與被告雙方的社會經濟地位(收入愈高賠償金額愈高)、原告所受影響與精神痛苦下判斷。賠償金額大多在幾萬到幾十萬,只有比較極端的例子落在幾百萬。
2.如果與伴侶和解,第3者還需要還錢嗎?
如果小美老公外遇,小美決定與老公和好,且和解金為30萬,但依然對小三提告要求精神賠償金為20萬,這時法院判決的賠償金會有2種方向:
- 第一:
法官認為小美因爲已經拿到老公的和解金30萬,要求的損害賠償金額20萬已經全部被填補,基於民法沒有損害就沒有賠償的原則,小三便不需要再還錢。小美也只會拿到由老公所給付的30萬賠償金。(桃園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2477號判決、臺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1898號判決)
- 第二:
民法規定:「如果債權人向其中一個連帶債務人免除債務,但沒有消滅全部債務的意思,那麼其他債務人還是要負責,只是可以扣掉另一位債務人被免除的部分。」
意思就是法院判定賠償金額20萬,小美老公與小三都要共同償還,但小美老公因為已和解所以不需負擔這筆費用,可是小三仍需付剩餘的錢(20萬扣除小美老公內部協調該付的錢)。小美會拿到老公的30萬和解金外加小美的精神賠償金。(新北地方法院107年訴字第2939號判決、高雄少家法院108年家訴字第21號判決)
第二種為目前法院較多採納的見解。
(二)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需要準備多少錢?
- 民事訴訟裁判費
過去通姦罪的裁判費是免費的,但是侵害配偶權屬於民事事件,必須預繳裁判費,而裁判費是根據求償金額所定。如果今天預提出天價求償金額,則必須同時做好高額裁判費約為1%的準備。
不少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的人,會尋求律師的幫助,關於侵害配偶權律師費用,因為依照律師不同而有價錢落差,建議先做好功課,或是使用我們文末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為自己釐清相關問題。
結語
通姦除罪不代表外遇可以被理解,當遇到婚姻不忠的情況時,記得尋求法律的保護,爭取屬於自己的權益!以上是關於侵害配偶權的相關訊息,如果喜歡我們的文章,請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