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貨幣會被關嗎?收到假鈔怎麼辦?刑責&處理步驟一次看 - 法律010
雷皓明律師
2025-01-10 更新
偽造貨幣是什麼?偽造貨幣有哪些構成要件?偽造貨幣罪會被關嗎?行使偽造貨幣也是詐欺行為,法官會怎麼判?本文將帶你了解偽造貨幣會觸犯的刑責,並告訴你收到假鈔時可以做出哪3個步驟,保護自己也避免觸法!
一、偽造貨幣是什麼?構成要件有哪些?
食、衣、住、行、育、樂通通都需要「錢」,擁有大量財富幾乎是人人追求的目標,但卻有不肖人士異想天開,為了賺錢利用「假鈔」或「假幣」矇騙店家或他人。無論是偽造、變賣或是使用假貨幣,法律上都有對應的制裁方式,千萬別因一己之利而觸法。
(一)3 大偽造貨幣構成要件
(1)貨幣型態
偽造貨幣構成要件,包含偽造的外觀需為國家發行且具有法償效力(法定支付能力)的流通鈔票、硬幣,像是常見的 100 元及 1,000 元鈔票,或是 1 元、10 元、50 元的圓形硬幣。
(2)不法摹造
根據《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第 5 條,新臺幣不得偽造、變造、故意毀損,亦不得仿造或販賣、公開陳列其仿造品,違者將依妨害國幣及其他有關規定處罰。也就是說,任何未經過國家允許、擅自偽造、變造鈔票或硬幣的行為,都會觸法。
⭐ 偽造、變造差異為何?
- 偽造:偽造是指憑空製 造出原本不存在的事物。像是自行印製含有帝雉和學生的 1,000 元藍色鈔票,或利用器具製造有孫文肖像和稻穗圖案的 50 元硬幣等。
- 變造:變造是利用現行物品進行改造的行為。像是將真鈔一分為二,各自黏貼半張偽鈔而得 2 張千鈔,存入甲提款機後,再到乙提款機提領真鈔的行為。
(3)行使意圖
行為人偽造、變造貨幣,並意圖將其冒充成真幣來進行交易,使賣家或他人無法辨識而受騙;又或是行為人將偽造貨幣交付於他人行使,都會構成偽造貨幣的罪名。
(二)舉例說明
A 先生因缺錢花用,看著手上僅剩的一張 100 元鈔票,心生歹念,將鈔票放入印表機中影印,並透過觀察真鈔的外觀,畫上安全線企圖以假亂真,利用印出來的假鈔在各大超商、攤販消費。然而,他的行為已嚴重觸犯刑法中的偽造貨幣罪,將面臨法律的制裁。
二、偽造貨幣罪觸法內容解析!拿到假鈔會犯法嗎?
(一)製造、使用偽鈔會有什麼後果?
我國《刑法》針對製造與行使偽鈔都有相關的法律規範,若因一時貪念而偽造貨幣,最高恐怕會面臨無期徒刑、罰金金額也不容小覷。
依據《刑法》第 195 條,偽造通用貨幣之人,可處 5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15 萬元以下罰金。另外,為遏止偽造貨幣行為,我國進一步制定刑度較重的特別法《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偽造貨幣者除了需面臨 5 年以上有期徒刑,還可併科 5 百萬元以下罰金;若行為擾亂國內金融秩序,甚至可處無期徒刑或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 1 千萬元以下罰金。
而上述提及的《刑法》第 195 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其實有一段複雜的歷史。在民國 45 年時,新臺幣曾被司法院認為是「地方性幣券」,偽造者是以《刑法》第 195 條論罪;直到民國 51 年,新臺幣由中央銀行代理發行後,司法院才認定偽造、變造貨幣的行為,應依特別法《妨害國幣懲治條例》來論罪。因此,以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只要是偽造新臺幣者,其實都是以《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為主。
另外,除了針對偽造者開罰,「使用」偽造貨幣付款或「交付」於他人者,也會依《刑法》第 196 條,處 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15 萬元以下的罰金;且根據《刑法》第 200 條,無論是偽造出來的貨幣、或是製作假貨幣的工具、材料等,國家都可視為「違禁物」直接沒收。
(二)收到假鈔繼續使用,會犯法嗎?
過去,有部分民眾在收到假鈔後,擔心交給警察只有被「沒收」的份,使自身錢財損失而持續使用,其實這樣的行為是犯法的。根據《刑法》第 196 條,可處以 15,000 元以下的罰金。因此若收到假鈔,直接送到警局是最「省錢」的做法,否則後續的罰金損失更加慘重。
但若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假鈔花掉,其實不會觸法,只需要在後續配合製作筆錄,告知姓名、住址、身分證等資訊,並說明假鈔來源、收受及行使的時間地點,作為日後防範再次犯案的依據。
(三)拿到假鈔怎麼辦?3 大處理流程
Step1:避免使用
無論你是店家或是消費者,只要在收到鈔票、硬幣時,認為其模樣、觸感可疑,建議先不要使用。
Step2:辨識真偽
到中央銀行提供的「新臺幣防衛辨識」網站,透過觸感、水印、油墨等方式,檢查手上的貨幣是否為真。
Step3:警局報 案
若確定是假鈔或對鈔票仍有疑慮,建議直接拿到警局報警或送至銀行,並向其詳細說明該貨幣來源。
三、行使偽造貨幣是觸犯「詐欺罪」還是「偽造貨幣罪」?
(一)觸犯詐欺罪的情況:玩具鈔票
一般來說,偽造貨幣罪行本來就是出於欺騙目的,並不會再額外成立詐欺罪。但若是使用市面上販售的新臺幣圖文商品(玩具鈔票)來犯罪,觸犯的就會是《刑法》第 339 條的「詐欺罪」,而非「偽造貨幣罪」。
為什麼呢?根據央行規定,業者在製造玩具鈔票時,材質、大小及色系需與真鈔有明顯區別,並印上「玩具鈔」或「便條紙」等字樣,因此市面上的玩具鈔外觀,其實與真鈔相去甚遠,不符合偽造貨幣罪的構成要件。但利用玩具鈔行騙,行為人就會觸犯詐欺罪,像是過去就有本國人利用外國人不熟悉新臺幣的弱點,將玩具假鈔支付給外國人,使其受騙上當的情況。
(二)偽造貨幣、行使偽造貨幣競合怎麼罰?
另外,若「偽造」與「行使」假貨幣競合,也就是說同一人犯下「偽造貨幣」及「使用偽造貨幣交易」的罪行,因《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及《刑法》第 195 條,本身就涵蓋「意圖供行使之用」的條件,因此會以「偽造貨幣罪」的罪名來判決,罰則也比行使之罪來得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