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被害人有何保障?4大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方式全解析 - 法律010

雷皓明律師
2025-10-22 更新

怎樣算是刑事犯罪被害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有哪些內容?犯罪被害補償金如何申請?犯罪所得沒收後會還給被害人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服務對象有誰?本文中律師將告訴你犯罪被害人法的規範,說明我國對於犯罪被害人的保護方案!
目錄
一、犯罪被害人的定義是什麼?怎樣才符合犯罪被害人保護資格?
我們常會聽到「被害人」一詞,跟「犯罪被害人」意思一樣嗎?其實兩者有些微不同,被害人定義較廣義,是指因所有犯罪類型受到影響者的統稱,如詐騙、侵權等;而「犯罪被害人」受到的犯罪類型則有所限制。
(一)何謂犯罪被害人?
犯罪被害人定義為「因犯罪行為致生命、身體或性自主權遭受侵害之人」,並且犯罪行為需屬「人身侵害犯罪、性侵害的行為」。若犯罪被害人是間接受害者(家屬),就不屬於犯罪被害人的範圍。
我國對於犯罪被害人有相關的保護法,使其經歷殘忍的犯罪行為後,能夠得到妥善的醫療照護及心理輔導,不被社會孤立。
(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的保護資格
我國《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是用來保障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權益的法規,規定政府需對其提供支持服務及經濟補助,並協助修復事件造成的心理傷害,重新與社會接軌,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犯罪被害人本身受到創傷,其家屬要承受的壓力也不容忽視,不只需要面對親人離世的苦痛,若其身心靈受傷還需負擔照顧責任,經濟方面也會受到偌大影響。因此,政府也將犯罪被害人的家屬納入法律的照護範圍。
二、《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升級:擴大被害人保護法權利
在過去,我國保護犯罪被害人的法條名稱為「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只針對犯罪被害人「個人」保障。不過,「人權 」成為國際不斷討論的熱門話題,不只犯罪被害人本身,及其家屬的人權及尊嚴也需要受到重視。
因此,我國立法院於 2023 年 1 月 7 日三讀通過,將「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使人權照護範圍更廣大,同步升級規範內容、權益。
1.放寬照顧對象
修法後,照護對象除了犯罪被害人以外,更擴大到犯罪被害人的家屬,包含配偶及二等親內之親屬、永久共同生活之人,並提供其身心輔導服務及經濟支持。
2.可申請保護令
若犯罪被害人遭故意行為傷害致死、重傷或妨害性自主案等案件,法官及檢察官可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命令」,避免犯罪行為人進行騷擾、恐嚇。
3.擴大重傷範圍
舊法中,重傷需為某眼、某耳或某手腳毀敗或嚴重減損,且還需等待繁雜的醫療證明,使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心情難熬。如今修法後,將重傷範圍從《刑法》第 10 條重傷定義,擴大到只要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48 條的重大傷病項目情形都可算重傷。
4.簡化補助流程
修法後,將「犯罪被害補償金」制度簡化,改以單筆定額給付,不需耗時計算醫療費、喪葬費等,而是可直接領取,使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能快速得到補償。
5.銜接照顧及長照補助
若是受到犯罪行為而重傷、生活無法自理者,我國法務部成立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將對其進行照顧服務、提供其醫療費用及長期照顧自付額等必要補助;在家庭照顧者方面,也會結合專業人力提供其照護指導。
6.法律訴訟協助
犯罪被害人可受到「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的照顧,由該協會委派律師提供法律諮詢及官司服務,使犯罪被 害人知悉自身法律權益,在法庭上陳述立場,保障其權益。
三、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介紹:服務內容+對象大統整
上述提到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又稱:犯保協會),也就是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是我國法務部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所成立、屬於犯罪被害的專責保護機構,針對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提供專業且即時的法律、社工、醫療等服務。
(一)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服務對象
- 因犯罪行為死亡者的家屬。
- 因犯罪行為重傷者的家屬。
- 性自主權遭侵害者及其家屬。
- 家庭暴力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
- 人口販運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
- 兒童或少年之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
註:家屬包含配偶、二親等內親屬及永久共同生活的同居家人。
(二)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服務內容
- 訴訟諮詢:提供免費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律師,獲取正確法律知識。
- 救助保護:提供緊急的金錢、物資及安置。
- 醫療照護:協助家屬了解長照資源的使用條件,減輕照顧及經濟壓力。
- 生活重建:安排志工關懷、協助維持其生活能力。
- 就業協助:協助其就業媒合轉介或完成學業。
- 就學獎助:若家庭無能力繳納學費,提供部分學費資助。
- 身心照護:對其生理創傷安排診療、心理輔導。
- 申請補助: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供犯罪被害補償金的申請手續協助。
四、犯罪被害補償金和申請流程一次看
上述介紹《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時,有提到「犯罪被害補償金」,而犯保協會也提供 輔助申請的服務。那麼,犯罪被害補償金在何種條件下可以領?能夠補償多少金額?以下提供大家 4 種不同情境的金額對照表,以及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 5 步驟。
(一)犯罪被害人補償金類型&金額說明
| 遺屬補償金 | 性侵害補償金 | 重傷補償金 | 境外補償金 | |
|---|---|---|---|---|
| 事由 | 因犯罪行為致死亡 | 性自主權受侵害 | 因犯罪行為重傷者 | 國民於境外因犯罪行為致死 |
| 對象 | 家屬 | 本人 | 本人 | 家屬 |
| 金額 | 180 萬 | 80 萬~160 萬 | 10 萬~40 萬 | 20 萬 |
犯罪被害補償金分為 4 大類型,分別是「遺屬補償金」、「性侵害補償金」、「重傷補償金」及「境外補償金」。其中,遺屬補償金、境外補償金為家屬請領,並依照「父母、配偶及子女」、「祖父母」、「孫子女」及「兄弟姊妹」4 種順序請領,若同順序有多人,則需平均分配金額。
👉 不能申請被害人補償金的2種情況
-
情況1:不是所有案件都能申請。《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 50 條規定,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得請求給付或補償者,不適用之。像是因車禍死亡案件,由於被害人家屬已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金可領,因此不可再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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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2:犯罪被害人必須在知悉事件的「5 年內」申請補償金,若時效超過就不能申請;若犯罪被害時為未成年者,可於成年後 5 年內申請補償金(23 歲)。
(二)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申請5步驟
Step1:提出申請
依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者,必須以書面及相關證明文件,在申請期限內向犯罪地 之審議會申請。
Step2:審議會受理
審議會受理申請後,通常會等檢察官起訴後 3 個月內決定是否補償。若要查詢進度,犯保分會代為向地方檢察署詢問補償審議進度,或是協助申請人撰寫進度查詢聲請狀。
Step3:通知領取
審議會將補償結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Step4(不服):申請覆議/逕為決定
若不服審議會決定,申請人可於收受決定書後 30 天內,以書面敘明理由向覆審會申請覆議;若是審議會未於期間內決定,則可於期間屆滿後 30 天內申請逕為決定。
Step5(接受):請領補償金
收到受領通知後,填寫「犯罪被害補償金請領書及給付收據」,於 2 年內向受理案件的審議會所屬地方檢察署請領。

(三)和解後還可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嗎?
在《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正以前,犯罪被害人如果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就不可再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如今法律修正後,犯罪被害補償金的定位從原本的「民事代位求償」,改為「特殊社會福利補助」。也就是說,犯罪被害人可以同時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及民事損害賠償。
五、犯罪所得沒收後,會發還被害人嗎?
(一)什麼是「沒收」?
所謂沒收是在刑事程序中,將犯罪行為人因犯行而獲得的錢、物品,強制剝奪、還給國家的手法,此手法強調犯罪行為人不可獲得、享有任何犯罪所得。若犯罪所得已遭轉送給第三人或是花光,國家都可向第三方追討、追徵其他與原物同等價值的物品。
(二)被害人可以拿回犯罪所得嗎?
雖然沒收後的錢財及物品是移轉為國家所有,但被害人是可以聲請發還犯罪所得的。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42、473 條規定,若扣押物無留存必要,不待案件終結,需將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且權利人可於裁判確定後 1 年,聲請發還沒收物、追徵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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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皓明律師
民國100年考取律師資格後,在臺灣、北京、上海、 新加坡及香港從事法律實務工作,主要處理公司組織架構、勞僱關係及仲裁程序,執業以來經手超過百間上市、未上市公司之相關爭議。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