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民證申請資格及流程總整理!良民證當天領取方式公開! - 法律010

雷皓明律師
2025-10-29 更新

良民證是什麼?要準備什麼資料?良民證申請時間多久?要去哪裡辦?可以線上申請嗎?有前科還可以申請良民證嗎?資深刑事律師將於本文幫你解答良民證申辦條件、良民證領取時間與注意事項!
一、良民證是什麼?跟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有什麼不同?
良民證英文是police criminal record certificate,其實就是一張寫上「有沒有犯罪紀錄」的紙,正式名稱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通常特殊職業的求職,如保全人員、居家托育人員(保母)、教育工作者、計程車司機、長照人員……等,或留學、移民的時後才會被要求提供良民證,以此了解申請人是否曾經犯下刑事案件。
(一)犯法還可以申請良民證嗎?
只要不是正在通緝中或是判決執行中的人,皆可以申請良民證,不論有無犯過刑事案件,簡言之,任何人申請良民證就都會核發,只是上面記錄的內容會有所差別。
但是根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所述,遇到一些刑事案件的情況時,這些內容是不會寫進良民證的!
- 受到「不付審理、保護管束」判決的少年犯,不會記載。
- 如果犯下刑法,但受緩刑,且緩刑期滿並未經撤銷(註1、註2)、受拘役或罰金的刑責,或是受免刑判決的人,良民證不會記載。
- 經免除其刑者,也就 是「即使有罪但不會科刑的人」,不會記載於良民證上。
- 雖然犯下刑法,但是因為修法,原要被罰卻不用被罰的人,也不會記載,比如犯下通姦罪的人。
- 雖然被判刑,但是後來易科罰金,或是依刑法第41條第2項的規定服社會勞動且執行完畢的人,並且5年內沒有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罰,良民證也不會記載(少年犯是2年刑期)。
(二)良民證期限有多久?
良民證上面只會記錄核發證件的日期,沒有有效期限。不過需要良民證的單位,可能會要求「一定期限內」的良民證。
比如小華如果是2025/07/01到職,公司就會要求她提供到職前1個月內所申請的良民證(意思就是良民證上的核發日期必須是2025年6月的某1天)。
註1: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 6 條第 2 款的依據為刑法第 76 條:「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但依第七十五條第二項、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二項撤銷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故要緩刑期滿且未經撤銷,才可以使該紀錄不顯示於良民證上。
註2:內政部令 中華民國99年5月3日 台內警字第0990870863號 一、「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受緩刑宣告,未經撤銷者,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依該條文立法說明第三點略以:「故受緩刑之宣告者,緩刑期滿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犯罪資料應不予記錄,以符前揭立法意旨,爰於第二款明定之」等語以觀,該款本意在刑之宣告失其效力時,犯罪資料始不予記載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故本款應解釋為限於緩刑期滿未經撤銷者,其犯罪資料始不予記錄,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