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怎麼做?必知的5項離婚權益與程序!(附免費諮詢) - 法律010
離婚手續![雷皓明律師]()

雷皓明律師
2024-09-04 更新

離婚是一段婚姻關係的終結,但選擇什麼離婚程序最方便?該約定的監護權、探視權、扶養費、夫妻財產及贍養費等離婚權益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離婚律師不僅告訴你離婚協議書怎麼寫,還提供離婚律師費用、單親補助項目及免費法律諮詢給你參考,助你成功脫離不愉快的另一半。
一、離婚程序有哪些?
不只結婚有法定登記流程,離婚也要依法處理,民法將離婚程序分3種,民眾可以各取所需,選擇最適合的方式完成離婚手續:
(一)協議離婚(民法第1049、1050條):
夫妻雙方有意願、共識,可以自行協商後辦理離婚,兩願離婚要用書面辦理,並有2位以上證人簽名,並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
協議離婚(又稱兩願離婚)相較其他離婚程序,最大的特點是「和平單純、快速便利」,只要完成以下流程,便可以消滅婚姻關係:
- 夫妻協商約定,並撰寫離婚協議書)
- 當事人雙方與2位(以上)滿18歲成年的離婚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 雙方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成功完成協議離婚手續
過去,未成年離婚需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同意,但因民法修正,自2023年起成年年齡為18歲,且結婚必須年滿18歲,所以未來將不會再有未成年離婚的問題
(二)調解離婚(民法第1052-1條):
經由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離婚的當事人,婚姻關係當下消滅,法院會通知戶政機關協助辦理離婚登記。
如果雙方都想離婚,但有些約定事項沒共識,或怕對方出爾反爾不登記,就可以到法院調解,經由公正第3方主持。
調解離婚雖然得上法院,但其實「流程簡便且有保障」,當調解成立後簽署調解筆錄就能順利離婚,不用怕另一方拖延或反悔不登記,詳細流程如下:
- 雙方一起到法院調解,在法官主持下取得離婚共識
- 法院製作「離婚調解筆錄」,雙方簽名後效力等同法院判決
- 法院會代為通知戶政單位辦理離婚,因此婚姻消滅立即生效(但身分證還是得由當事人親自辦理換發)
(三)裁判離婚(民法第1052條):
經由法院訴訟,讓法官來判定這段婚姻關係是否消滅的離婚程序,但裁判離婚有10項條件限制,夫妻一方必須滿足其中1項才可以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
裁判離婚除了需要滿足離婚條件,也需要經歷較長的訴訟流程、花費較多訴訟與律師費用,且最終結果未必盡如人意,且在法院檔案還會留下「可被查詢的司法院裁判書紀錄」,可以說是最冗長、複雜的離婚程序:
- 當某方訴請裁判離婚,法院會先強制調解,當調解破局才會進入訴訟程序
- 法院通知開庭,請雙方當事人出席
- 開庭當事人、律師需來回答辯、呈上證據
- 法官考量當事人與律師說法,綜合證據做出最後裁決
- 判決離婚後立即生效,法院會通知戶政機關辦理離婚(但身分證還是得由當事人親自辦理換發)
不論選擇什麼離婚程序,夫妻離婚有許多權利、義務需要分配,接下來帶你看離婚需約定哪些內容,以及離婚協議書該怎麼寫!
二、離婚協議書怎麼寫?包含哪些項目?
離婚協議書雖然沒有固定格式,但畢竟是法定契約,這些內容事項可不能少,才會是1份合法、有效的契約:
- 清楚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