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協議(兩願)離婚」是夫妻雙方皆同意、有意願停止、消除這段婚姻關係。而離婚協議書(英文:Divorce Agreement)則是辦理協議離婚重要的證明文件,雙方針對離婚後需要分配的項目進行協商、達成共識,並以紙本契約的方式呈現。
但
離婚協議書到底要約定什麼內容?怎麼寫才正確?
離婚律師列幾點夫妻
離婚常見的重要約定項目,大致可以歸類成「
小孩、金錢」兩種,除了教大家怎麼寫,也舉一些離婚協議書範例給大家參考。
(一) 離婚協議書內容
1.契約註明「離婚協議書」字樣
清楚寫上契約名稱,讓契約的功能與目的能一目瞭然。
2.填寫當事人基本資料
離婚夫妻雙方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居住地址等。
立書人(以下均稱甲方):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民國 年 月 日
住址:
立書人(以下均稱乙方):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民國 年 月 日
住址:
3.說明「同意離婚」字樣
可以簡述雙方最後決定離婚的原因,並提到同意兩願離婚。
例如:甲乙雙方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同意兩願離婚。
4.監護權(親權):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
如果夫妻雙方育有子女,且年齡未滿法定20歲,就會需要約定
監護權(親權)歸屬,也就是「誰會成為小孩法律上的代理人」,負責決定小孩的重大事項:比如財產管理、戶籍遷移等。
在離婚協議書上寫好子女的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之後,就需要約定下列事項:
- 選擇共同監護或單獨監護
- 單獨監護是由誰擔任監護人
- 共同監護由誰擔任主要照顧者
離婚協議書單獨監護範本:未成年子女____之權利義務由XXX單獨行使及負擔。
離婚協議書共同監護範本:未成年子女____之權利義務由雙方共同行使及負擔。未成年子女____與____同住,由其負主要生活照顧義務。
5.探視權:子女會面交往
若與配偶約定好親權歸屬,確定某一方為監護方,負責行使子女權利,並與子女共同生活、擔任主要照顧者的角色;另一方雖然沒有監護權,但法律為了盡力保障孩子能在父母雙方的愛護下好好成長,也賦予非監護方「與孩子見面交往的權利」,就是所謂的探視權。
在離婚協議書上,孩子探視權的約定必須要越詳細越好,如果寫得太籠統,很容易在日後發生爭議,最好能分別在平日、假日、寒暑假、特定節日(例如過年、生日、運動會、家長會)等,根據家庭習慣或孩子喜歡的方式訂定。
此外,見面的地點、時間長度、是否過夜、接送方式等也說清楚講明白,盡可能在面對不同的狀況都能有所依據。
平時探視方法:探視方得於每月單/雙數週之星期___上/下午____時至星期___上/下午____時與未成年子女交往會面。
農曆春節期間探視方法:探視方得於民國單/雙數年農曆過年初___上/下午____時至過年收假日上/下午____時與未成年子女交往會面。農曆春節期間「平時探視方法」停止。
寒假及暑假探視方法:未成年子女上小學後寒暑假期間,除得維持前揭會面交往方式外,寒假得增加____日、暑假得增加____日,得分數次會面交往,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若無法約定,則以各假期之開始日起算連續____日或____日。
探視方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時,未成年子女之接送方式為:探視時間開始時,由____方負責將未成年子女送至探視方處所;探視時間結束時,由____方負責將未成年子女送回親權人或主要照顧者之處所。
6.扶養費:子女扶養費用之負擔
不論有沒有取得監護權,除非有約定好由某方單獨負擔,否則子女扶養費都是夫妻雙方必須要共同分攤的項目。
如果當事人彼此協商好金額,那麼只要填妥欄位就沒問題,但如果不清楚應該要給多少,可以參考行政院主計處公布的「各地區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找出該縣市的支出標準,再由雙方協調看要平均分擔或依照經濟比例分擔。
除了金額之外,每月付款時間、付款方式也要註明清楚。律師建議可以採用匯款方式,以便留下金錢往來的紀錄;如果擔心對方會耍賴不給錢,也可以在離婚協議書寫上「若有一期未付,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條款,如果對方不履約,就可以請求對方把還沒付完的金額一次全部付清。
____方於每個月____日前給付____方新台幣__________元,作為子女扶養費用,其餘部分由____方負擔。
扶養費用之給付,應匯至以下銀行帳戶,如一期未給付,視為全部到期:
甲方之帳戶:___銀行___分行,帳號:___
乙方之帳戶:___銀行___分行,帳號:___
7.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如果婚前或婚後沒有特別約定其他的
夫妻財產制度,則一律適用
法定財產制。
根據法律規定,適用法定財產制夫妻,其婚後財產在婚姻關係消滅時(離婚、配偶死亡),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除了雙方當事人可以拿回原本屬於自己的財產外,財產低的那方有權利要求分到「扣除這段婚姻中所負的債務之後,平均分配的財產差額」。
如果需要分配的財產不多,相對來說較為單純,或者不打算進行分配,只要雙方達成共識,約定好並寫上「雙方同意互相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避免某方將來反悔即可;但如果財產金額、種類多,例如:不動產、股票、基金、保險等,搞不清楚要如何分配才不會讓自己權益受損,建議還是找律師協助處理計算與擬定比較保險,也可以避免之後有爭議還要上法院。
方應於民國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給付____方下列事項:
現金__________元,並應於民國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直接匯入____方之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帳號______
動產(如車輛):
不動產(地址等):
其他:
8.其他約定
如果有其他約定事項,例如:
贍養費,可以約定後撰寫在離婚協議書上。
9.證人與辦理登記地點
當事人與兩位離婚證人分別留下基本資料與簽名後,攜帶相關文件至各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即可。
(二) 離婚協議書要幾份?
離婚協議書通常擬定「1式3份」,除了當事人各留1份,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時,會讓戶政事務所也留存1份。
如果有特別想給2位證人分別留存的話,擬定1式5份也可以,只要是有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書,份數上限並沒有特別規定。